解万年陈汤案
西汉成帝鸿嘉二年(公元前19年),将作大匠解万年为了通过主持修建帝陵来获得重赏,指使陈汤上奏,请求建造昌陵县邑,迁徙关东地区的豪杰富户到那里居住,自己愿意和妻子家属率先迁往。成帝听从了这项建议,迁徙郡国豪杰资财在五千万钱以上者到昌陵居住,共五千户。后来因为昌陵地势低下,施工困难,预期三年竣工,而历时五年也未能结束,耗费了大量资金与人力,群臣多言其不便。成帝于是命令停止修筑昌陵和向陵邑迁徙吏民,并下诏自责。永始二年(公元前15年)十二月,将解万年以“佞邪不忠”的罪名罢免官职,把他和陈汤及其家属流放到敦煌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