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内联营企业若干财务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1990年财政部以(90)财工字第318号文印发。 同年1月1日起执行。为了进一步促进企业之间横向经济联合,加强对联营企业的财务管理,1986年颁发了(86)财工字第105号《关于国内联营企业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本《通知》就出现的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的财务问题作了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主要内容包括:对联营企业的财务监督和管理;用于联营投资的各项财产的评估确定资产价值;新建联营企业的规定;国营企业先进技术成果作为技术转让或是作为技术投资的处理;联营企业亏损,因联营期满或其他情况宣告解散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