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关于农业税改为按粮食“倒三七”比例价折征代金问题的请示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关于农业税改为按粮食“倒三七”比例价折征代金问题的请示 1985年4月24日财政部报批。 共5项。主要内容:将原实行农业税以征收粮食为主改为折征代金。折征代金统一按粮食“倒三七”比例收购价(30%按原统购价,70%按原超购价)计算。 经济作物区也同粮产区一样征收。少数地区农民按“倒三七”比例价交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减免。农业税改为折征代金后,由乡政府组织征收。 财政部门可直接征收,也可与粮食部门协作收税。农业税折征代金,应在农作物收获季节时组织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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