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税收政策
美国凯恩斯主义者汉森(A.H.Hansen)等主张的一种税收政策理论。他们认为,税收是调节、控制经济生活、消除经济危机、实现充分就业的一种有效手段。主张运用社会保险税和营业税,并实行机动税率制度,以缩小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即在经济“繁荣”时期,随着经济的上升,逐步提高社会保险税和营业税的税率,建立基金; 而在经济“衰退”时期,则停征或降低税率,并用以前征税所形成的基金,退还给纳税人,以刺激消费和生产。但由于退还困难,可以用作弥补因扩大公共投资和社会救济财政支出所发生的预算赤字。补偿税收政策理论的实质是: 在经济“繁荣”时期,加重劳动人民的负担,而在经济“衰退”时期,再通过军事订货等方式,补助垄断资本家,以保证他们的高额利润; 而付给劳动人民的失业救济金则为数极少,只不过是缓和劳资矛盾而已。
税收政策理论。美国凯恩斯主义者阿尔文·哈维·汉森等人持此主张。认为国家可利用税收这一经济杠杆来调节需求和生产,从而消除失业和经济危机。在经济繁荣或高涨时期国家对企业征收高额营业税和工资名册税,以建立储备基金;在经济衰退时期,再将此项基金投入国民经济,刺激需求和生产,从而稳定经济。参见“补偿财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