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革新”
连战于1993年3月出任台“行政院长”后,为了表现出新人新政,推动所谓“行政革新计划”,主要内容是精简行政机构人员。至1993年底,台湾当局 “中央” 及地方机构共裁减了4320人,裁撤7个机关、1个世贸基金与19个单位。其中 “中央” 机关精简员额达1355人,台湾省精简2366人,台北市精简181人,高雄市裁减411人,“福建省”裁减7人。该项行政革新计划,原打算要精简5%人员,但由于台湾当局过去的官僚作风积习难改,精简计划又牵涉到方方面面,反对声不小,所谓行政革新计划最终只能是喊在口头上,没有取得多大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