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门xíng zhèng bù ménадминистрат вное учреждéние行政部门Public Service负责执行国家行政工作的部门。加拿大政府行政部门由50多个部级单位和各种非部属组织(如王室企业、管理委员会和行政审查委员会)组成。部级单位的建立须通过议会立法,其任务是协助决策者形成、贯彻和执行政府各种政策,其领导人为部长,由总督任命,但通常由联邦总理提名。非部属组织代表王权,负责一些在某种程度上不应受部级单位控制的政府事务,其活动由一位部长向议会汇报。 行政部门雇员即公务员的聘用、升迁和奖惩采取“量才制”,即根据被选者的知识、经验和能力而定,不带任何歧视与偏见。从理论上说,量才录用而不考虑派性可以确保行政部门传统的政治中立性。不过,这种中立性本身近年来正在发生变化,因为人们开始意识到政治与行政并非可以分离,而是相互关联的。 公务员的职权范围由议会立法界定,如《行政部门公务员聘用条例》、《行政部门人员关系条例》以及若干相应的管理条例。具体地说,公务员在政治上只有选举权与其他形式的被动参与权;公务员不得公开批评政府政策或泄密;如公务员参加省级或国家级竞选,则不得申请带薪假期;公务员拥有集体谈判权(管理人员、机要人员和军人除外),但由于公务员权限由议会确定,因此议会可以改变或取消此权利;公务员可加入公务员工会。 公务员的人事管理由国库委员会、各部级机构和行政部门委员会共同负责。国库委员会充当公务员雇主,可决定公务员职务分类、纪律标准及其他聘用条件,并负责与公务员代表进行谈判;部级机构为公务员直接雇主;行政部门委员会则根据《行政部门公务员聘用条例》制定各部人员配置标准并帮助各部培训人员。各省行政部门的基本结构与联邦政府相似,但由于近年来各省在社会服务、教育等方面职能不断扩大,省级行政部门雇员增加,各省行政部门公务员管理均出现程度不同的变化。 行政部门executive (branch)
行政部门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unit);executive branch;administr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