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给付
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又称行政物质帮助。行政给付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给付是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给付的对象是特定的公民。(3)行政给付必须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4)行政给付的内容是赋予被帮助人的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相关的权益。行政给付的形式较为复杂,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安置、补助、抚恤、优待和救灾扶贫。行政给付作为行政机关的一种法律行为,须按一定程序实施。各种行政给付的具体程序由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一般而言包括申请、审查、批准、实施这些共同程序规则,并要求以书面形式实施。此外,由于行政给付的标的多为一定的财物,在程序上还要求办理一定的财物手续和物品登记、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