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

规定国务院制定发布行政法规程序的行政法规。国务院1987年4月21日制定。共4章21条。主要内容: (1) 规定了行政法规的名称、含义和制定行政法规应遵循的原则;(2)规定了行政法规制定程序规则及要求,如编制规划、起草、审定和发布等; (3)规定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国务院总理审批;发布可以分为经国务院发布和国务院批准,国务院主管部门发布;(4)附则中规定了行政法规发布后,要刊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院公报》上; 行政法规的外文正式译文,由国务院法制局审定; 修改行政法规的程序以及拟订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的程序,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该条例属于行政立法程序的内部规定,对各级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具有指导意义。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

1987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同日生效。共4章21条。为使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法规质量而制定。主要对行政法规的定义、名称、制定原则、制定程序、审批和发布机关等作了明确规定。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18:5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