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人道化现代西方国家监狱行刑的发展趋势之一。主要形成和发展于20世纪,特别是二次大战以后。认为刑罚方式和刑罚执行均应符合人道,应尊重和保障犯人的人权及其派生的各有关合法权益,从而实现自由刑的“纯化”。因为犯人是具有权利义务的社会成员,而不只是消极的接受改造的被动客体,因此,应保障犯人生活、学习、劳动条件和探视权、申诉权以及信仰自由的权利、人格权等等,不能因为犯人被剥夺自由而导致其身体、财产和名誉的损害,除非法律明文规定以剥夺某项权利作为一种额外的惩罚; 应废除使用残酷的戒具和有悖人道的行刑制度 (如独居制) 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