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条政策纪律
指1962年7月税务总局召开的九省市税务局长会议上提出的税务干部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6条政策纪律:(一)必须依法办事,依率计征,不准乱征、滥罚、乱扣货、款。 (二)必须按照税收管理体制办事,不准擅自减税、免税或者加税。(三)必须坚持税收制度,应收尽收,不准预收税款,或者该收不收。 (四)必须积极配合市场管理,不准超越职权代替市场管理部门处理问题。(五)必须联系群众,坚持说服教育,不准强迫命令,打骂群众,拦路搜查。 (六)必须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准徇私舞弊。6条政策纪律的广泛贯彻,对于提高税务干部的政策思想水平,加强税务管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