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内容 记录内容记录声音:灌(灌制;~唱片) 录音 记录事情:记动 记录事实:录实 记录史实:记注 把事情记录下来:记事 记事于书册:记载 编年记事:记年 撰文记事:属词比事 纪事属辞 记录言论:记言 记词 记言与记事:言事 记录行为:记行 采录善行:采善 记录行实:记迹 记录游踪:记游 记录考试、比赛等的分数:记分 记录过失:记过 纪过 在官吏名册上附记过失:附过 省察记录囚徒的罪状:虑囚 记录供词:录供 记录重要内容:辑要 ☚ 记录1 记功 ☛
实情 实情真情 真相 真话 情核 情款 款实 实理 实底 实状 底细 谜底 本情 情真 事实 其实 实际情况 内部的实情:虚实 虚的 内在的实际情况:中情 事情真实情况:事实 作弊的事实:情弊 犯法的事实:情犯 已经形成的客观事实:既成事实 蒙受冤屈的实情:冤情 犯罪的事实:罪状 罪案 罪狱 款状 恶状 恶单 辜功 官吏贪赃的罪状:赃状 讯察记录囚犯的罪状:虑囚 (真实的情况:实情) ☚ 详情 线索 ☛ 虑囚参见〔录囚〕。
虑囚唐、宋期间,称录囚为虑囚。虑、录音近,录传为虑。唐初虑囚,循汉代录囚理冤之义。“(贞观)六年,(太宗)亲录囚徒,闵死罪者二百九十人,纵之还家,期以明年秋即刑。及期,囚皆诣朝堂,太宗嘉其诚信,悉原之。”(《新唐书·刑法志》)后成为大理之常职。《唐六典·大理寺》:“大理卿之职,……若禁囚有推决未尽,留系未结者,五日一虑。若淹延久系不被推洁,或其状可知而推证未尽,或讼一人数事,及被讼人有数事,重事买,而轻事未决者,成虑而决之。”虑囚之制,“宋与唐稍不同。唐之五日一虑,大理之常职也;宋之五日一虑,或十日一虑,临时之命令也。”(《沈寄簃先生遗书·赦考》)参见[录囚]。 虑囚即“录囚”。见“录囚” 虑囚古代审讯记录囚犯的罪状。 虑囚即录囚,审讯记录囚犯的罪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