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蔡京诈为制书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蔡京诈为制书案 蔡京诈为制书案唐懿宗咸通中,岭南四道节度使蔡京为政苛酷,设炮烙之刑。境内之人皆怨之。咸通三年(公元862年)八月,邕州军士将他驱逐。蔡京奔往藤州,至则诈为制书及攻讨使印,募乡丁及土军(本地人组成的军队)还攻邕州,其众皆乌合,战即溃败。蔡京又往依桂州,桂州不纳。蔡京一时无处容身。依唐律:凡诈为制书者,处绞刑。凡伪造官印者,流二千里。蔡京二罪并犯,从重者治罪,当处绞刑。朝廷念其诈伪的用意不太恶,乃从宽发落,贬之为崖州司户。蔡京不肯往崖州,擅自还朝。蔡京此举,又犯了抗拒诏命之罪,于是懿宗下敕赐其自尽。敕使携敕书遇之于零陵,仍宣敕令其自尽。 ☚ 段文楚奏改旧制案 奴归秦杀主案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