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股文
明、清两代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文体之一。 亦称制艺、制义、时义、时文、八比文,因题目取自《四书》,故又称四书文。源于宋元的经义,明宪宗以后渐成定式,至清光绪末年废除。 每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 破题就是用两句说破题目的重要意义。承题是接著破题的意义而阐述之。起讲为文章正式议论的开始。 入手为起讲以后著手入题之处。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段,为文章的正式议论部分,其中中股为全篇文章的重心。 在这一股中,每股都有两段排比对偶的文字,合共作股,故称为八股文。也称八比。 所论内容也多根据宋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不许作者自由发挥。这种形式死板的文体,是统治阶段为了束缚人们的思想,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这种八股文,每篇字数清顺治时定为550个,康熙时增于600个,后又增至700个。该文章注重章法与格调,是古代散文与骈体辞赋的合流。作为一种新文体在文学史上有其一定地位,在教育学生上,也可作为一种练习写文章的辅助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