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騲ts‘au53cao53雌性的牲畜或家禽。《三国志·魏志·杜畿传》: “渐课民畜牸牛、草马,下逮鸡豚犬豕,皆有章程。” 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卷六《养牛马驴骡》: “然必选七八岁草驴,骨目 (肉) 正大者。母长则受驹,父大则子壮。”元关汉卿《鲁斋郎》第三折: “你夺了我的浑家,草鸡也不曾与我一个。” 民国十五年《南川县志》卷六《土语》: “母猪、母狗、母羊皆曰草。”章炳麟《新方言·释动物》:“今北方通谓牝马曰草马,牝驴曰草驴。湖北移以言猪,谓牝猪为草猪。”民国二十八年《巴县志》卷十九《物产·毛类》: “俗谓牡曰牙狗,牝曰草狗。”亦作“騲”。《玉篇·马部》: “騲,牝马也。”《正字通·马部》: “騲,本作草。牝畜之通称。”清Adam Grainger《西蜀方言》: “騲猪。” 民国三十六年《新繁县志》卷四《礼俗·方言》: “今谓牝豕曰騲猪,牝犬曰騲狗。……作騲者俗字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