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苏联加盟共和国最高苏维埃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苏联加盟共和国最高苏维埃

苏联加盟共和国最高苏维埃

苏联各加盟共和国的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各加盟共和国最高苏维埃不另设民族院,实行一院制。加盟共和国最高苏维埃由选举产生,其组成人数由加盟共和国宪法规定。每届任期5年。其职责、权限与苏联最高苏维埃相仿,但因各加盟共和国的具体情况不同,其权限也略有差异。主要权限是: 解决苏联宪法和加盟共和国宪法规定属于加盟共和国权限的一切问题; 通过和修改加盟共和国宪法; 批准加盟共和国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参加苏联最高苏维埃、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苏联政府及其他机关的工作; 组织加盟共和国政府; 选举加盟共和国法院;规定加盟共和国军队编制的原则; 代表加盟共和国同外国发生关系; 加盟共和国法律由加盟共和国最高苏维埃或由根据加盟共和国最高苏维埃的决议举行的人民投票通过。加盟共和国最高苏维埃组织的加盟共和国部长会议是加盟共和国国家权力的最高执行和发布命令机关。加盟共和国最高苏维埃的常设机构是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其组成人员和职能由加盟共和国宪法规定。加盟共和国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对加盟共和国最高苏维埃负责并报告自己的全部工作。加盟共和国最高苏维埃设有许多常设委员会开展具体的立法行政工作。加盟共和国最高苏维埃会议每年举行两次,主要通过法律和最高苏维埃决议;审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听取部长会议主席的报告; 审议按照共和国宪法通过的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法令。加盟共和国最高苏维埃在必要时可就任何问题成立调查委员会、检查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和其他委员会。加盟共和国最高苏维埃对向它报告工作的所有国家机关的活动实行监督。由于1989年5月苏联成立新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苏联人民代表大会,致使苏联最高苏维埃的职能发生变化。加盟共和国最高苏维埃的职能、权限也相应发生变化。(参见“苏联人民代表大会”、“苏联最高苏维埃”条)。

☚ 苏联加盟共和国部长会议   苏联自治共和国最高苏维埃 ☛
00001590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6 0:4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