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主持人播音
播音的一种类型,是指节目主持人以“我”的身份固定在广播或电视的某一栏目中对受众进行的播音创作活动。分广播节目主持人播音和电视节目主持人播音。电台或电视台所举办的大型综合文艺节目中的司仪或报幕员的语言活动不属于节目主持人播音的范畴。深厚的语言功力是节目主持人从事播音创作的基本条件。节目主持人必须运用规范的语音,合理地用气和正确地发声、吐字,归音也要训练有素。并且应懂得和善于应用多种有声语言的表达规律和方法。同时还须具备较强的应变和临场发挥能力。节目主持人播音应采取交谈式的谈话体,口语训练是节目主持人播音训练的重要方法。
节目主持人在节目中应树立真实的形象,所以主持人播音不应有丝毫的扮演和做作,语言不可戏剧化、程式化,应给人以质朴、热情、亲切、自然的感觉,并具有鲜明的个性特色。但节目主持人语言的个性化必须与所主持栏目的宗旨、性质和特点相结合。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播音还应注意播音形象,利用副语言(体态语)来辅助自己的有声表达,但动作不宜太大、太随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