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关于船舶航运业务的管理法规。台湾国民党当局于1981年6月3日公布施行。全文共6章70条。该法适用于在台湾注册的船舶航运业务。规定了管理机关及其职权,船舶航运业务的申请审批程序。并分专章对船舶运送业、船务代理业、货运承揽业、货柜出租业以及对违反管理行为的处罚等有关的管理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依据该法的规定,外国人从事船舶航运业务,依对等原则办理。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