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给半自给经济
指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交换而是为了满足生产者或生产单位自身需要的经济。这种自给自足的经济是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和社会分工不发达的产物。它的形式具有分散、落后、因循守旧的特征,都基本上利用自己的经济条件,生产自己所需的全部或大部分农产品或手工业品,很少与外界进行交换。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历史时期,这种经济形式占据统治地位。到了封建社会的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商品货币关系获得迅速的发展,这种经济形式才逐渐瓦解,而最终被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所代替。我国解放前,因为小农经济的大量存在,自给自足经济占据绝对的优势。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日本侵略军的野蛮进攻和国民党的包围封锁,革命根据地的财政发生了极大的困难。毛泽东在《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等著作中指出,党必须努力领导人民发展农业生产和其他生产事业,并号召根据地的机关、学校、部队尽可能地实行生产自给,以克服面临的财政和经济困难。这种有组织发展的自给经济,它是那种“特殊条件下的特殊产物,它在其他历史条件下是不合理的和不可理解的,但在目前却是完全合理并且完全必要的”。(《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92页)在党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指引下,陕甘宁边区和敌后各抗日根据地自给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解放后,我国农村中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原有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状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这种变化比过去来得更加明显和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