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制西方行刑制度之一。监狱当局根据缺乏自治是犯罪的主要原因的理论,为养成受刑人自治的能力而实施的对受刑人内部一切事务由其自己经营、管理的制度。监狱官员只起辅助、指导与监督的作用。首创者是美国纽约州监狱改革委员会主席奥斯本。这一制度给予受刑人更多的自由与责任,藉以陶养其自重心、利他心、公德心、互助心促其养成完美人格,做一个善良而有用的公民。 自治制某一国家或地区依据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自主地行使自治权,管理本地区事务的制度。有地方行政自治和民族区域自治两种形式。所谓地方行政自治,即实行最广泛的行政分权,各级地方政府在法定范围内,享有一定的自治权利。多在单一制国家内实行。而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多民族构成的统一国家之内,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或少数民族分布较为集中的地区,由少数民族实行区域性的民族自治,享有管理和决定本民族和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法定权力,享有根据本民族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政令的自主权。 自治制一个国家的某一地区依据国家宪法,自主地行使自治权以管理本地区事务的制度。分为地方行政自治和民族区域自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