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恋
是通过对自己身体、相貌、品质、特性的爱慕而获得欲望的满足,又称为纳西斯狂热的自我爱恋。此命名取之于希腊神话美少年纳西斯的故事,在河边偶见自己美丽的水中倒影,并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久久不肯离去,最后憔悴而死,死后化为水仙。自恋不同于平常所说的自珍、自爱、自尊,它是一种心理病态反应,表现为强烈的自我重要感,过高地估计自己的成就,过分地炫耀自己以招引人的注意和爱慕,强烈的自我中心感而不关心别人。在精神分析理论中自恋有其特殊的解释,S·弗洛伊德在《论自恋》一书中指出,自恋起源于婴儿期,最初婴儿的自我与本能冲动不分,其本能能量不知指向抚养者,只能停滞于内部,形成自恋。如婴儿只知吃和睡,不知考虑他人就是自恋的表现。这一阶段的自恋也叫原本自恋。后来,婴儿逐渐发现本能的满足,如吃奶、大小便依赖于抚养者,这时他们将爱外投于抚养者,摆脱自恋。当一个人日后在生活中对他人的爱受到挫折时,又会返回到自恋阶段,这种自恋又叫继发自恋。一些精神分裂症的退缩行为就是本能冲动从现实外部对象中退回,他们的夸大妄想是继发自恋的例子。因此,自恋者由于没有爱人之心,只会把爱欲施予自己,从而导致孤独、冷漠、攻击等行为。对于自恋者应及早进行心理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