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生产总量(折标准煤)一定时期内全国一次能源生产量的总和,是观察全国能源生产水平、规模、构成和发展速度的总量指标。一次能源生产量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水电、核能及其他动力能(如风能、地热能等)发电量,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产量、生物质能、太阳能等的利用和由一次能源加工转换而成的二次能源产量。1978、1980、1985、1990、1995、2000~2005年中国能源生产总量分别为62770、63735、85546、103922、129034、128978、137445、143810、163842、187341、206300万t标准煤。其中2005年原煤、原油、天然气、水电生产量分别占能源生产总量的76.3%、12.6%、3.2%、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