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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胡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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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胡塞尔1859—1938Edmund Husserl

德国哲学家,20世纪西方最有影响的唯心主义现象学的奠基人。出生于当时属于奥匈帝国的摩拉维亚的普罗斯涅兹。1876年毕业于奥尔缪兹城的德国公学,后来又在莱比锡、柏林、维也纳等大学攻读物理学、数学和哲学,获数学博士学位。先后在德国哈勒大学、哥廷根大学任教。主要著作有《逻辑研究》、《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 《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哲学的观念》、《笛卡尔沉思》等。强调哲学应当为现实世界服务,特别重视对社会、政治、伦理问题研究,关心人生的意义、价值,关心人的尊严和人道主义。认为,一个人只有在和他人的“交错的”生活联系中,才能对自己的生活作出评价。人们之间的“交错的”生活联系的准则就是爱,没有爱就没有生活。他的哲学现象学及其伦理思想,对于存在主义产生了很大影响。

胡塞尔

胡塞尔1859—1938Husai’er, E·Husserl

德国哲学家、现代现象学哲学的创始人,格廷根和弗莱堡大学教授,数学博士。他认为,现象学是“关于意识及其活动本质的描述性科学”,它的对象是把现实世界所有的一切暂时的搁在一边以后所留下来的“纯粹意识”,它所揭示的真理都是超时间的、绝对的真理。他宣称现象学是“科学的科学”。他指出,现象学不依靠其它科学,它摆脱具体的、个别的、在时间过程中的事物,它用“现象学还原”(亦称“括号法”)的办法将存在圈起来存而不论,以便“面向事物本身”,使之进入本质的、“纯粹意识”的领域。这种对本质的认识,不能凭借理性,而要靠直观方法方可达到。胡塞尔又进一步提出了“经验性还原”,指出纯粹意识中深藏的隐蔽的我——我自己,它是先验的自我本位,是全部还原过程的最终产物。胡塞尔的现象学对存在主义、结构主义、分析哲学都有很大影响。他的主要著作有《逻辑研究》(两卷)、《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观念》、《形式的与先验的逻辑》等。

☚ 现象学   自然主义 ☛

胡塞尔1859—1938Edmund Husserl

德国哲学家,现象学的创始人。曾先后任教于德国的哈勒、哥廷根、弗赖堡等大学,晚年受法西斯纳粹的迫害,死后留下大量遗稿,现陈列于比利时卢汶胡塞尔文库。宣称哲学的真正任务是寻求绝对真理,现象学负有建立绝对真理体系的神圣职责。这就必须采用现象学还原的方法,把前人留下的间接知识以及有关外部世界的直接知识统统“悬置”起来,以便“面对事物本身”,即以纯粹意识为对象,凭借“本质的直观”,直接洞察现象的本质。把先验的自我看作哲学的“阿基米德点”,是全部知识构成的基础。提出返回“生活世界”的概念,认为世界离不开人的意识,科学知识作为对世界的经验事实的总结,必须服务于人,为人本主义哲学思潮的兴起开辟了道路。其学说为存在主义的来源之一。主要著作有《逻辑研究》、《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形式的与先验的逻辑》、《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等。

胡塞尔

胡塞尔1859—1938

德国哲学家,现代现象学学派的创始人。受教育于莱比锡及柏林大学,其第一部著作《算数哲学》试图从心理学原则推导数学概念。第二本书《逻辑研究》又推翻所有这些论证逻辑的心理学方法。他认为逻辑法则是必然的,因此不可以视作经验的概括。故此他试图为所有学科建立共通的“纯逻辑”。为完成这项宏大的计划,他提出用现象论的方法。在《观念: 纯粹现象学导论》中,他从笛卡尔哲学的立场指出,意识是头脑所不能摆脱的绝对事物。从这一论点出发,发展了用以探索物质世界的超验的现象学。

☚ 胡适   胡佛研究所 ☛
胡塞尔

胡塞尔1859—1938

德国哲学家,现象学的创始人。犹太血统的德国人,早年攻读数学专业,获数学博士,后追随布伦坦诺研究哲学,在哈勒、哥廷根和弗莱堡大学担任教授。曾试图以心理学解释数学和逻辑学,后放弃心理主义,建立了现象学的方法。主张把认识对象的存在“放在括弧里”存而不论,而回到(还原到)现象本身,凭借一种直观的方法洞察现象中的稳定持久的东西,即现象的本质,最后将它们归结为先验的“自我”、“我思”“我思对象”。由这种“现象学的还原”可以引出诸现象的标准即“意向性”,它是人的心理现象或活动对某种不一定是经验的,也不一定存在的对象的指向性,它包含四个要素: 主体、活动、意向的对象和手段,真正的意向活动是指这四个方面相一致因而能提供意义的活动。现象学所描述的世界是一种不以整个自然界的存亡为转移的先验的“可能世界”,它内在于个体的本质,但却是一种超个体的“先验自我”,个体则是通过对“主体间性”的经验而意识到这一自我的先验普遍性的。这就既避免了自然主义(自然科学)的朴素性,又避免了历史主义的相对性,从而建立起一门真正严密的绝对的“科学的科学”。宣称自己完成了自柏拉图、笛卡尔和康德以来第四次伟大的哲学革命。其现象学对现代西方哲学各流派有广泛的影响。主要著作有《逻辑研究》、《现象学的观念》、《经验与判断》、《笛卡尔的沉思》等等。

☚ 柏格森   杜威 ☛
胡塞尔

胡塞尔1859—1930Husserl, Edmund

德国哲学家,现象学的创始人。出生于普罗斯涅兹城一个犹太血统家庭。受教于莱比锡、柏林、维也纳等大学,1882年获博士学位,曾追随布伦塔诺钻研哲学。先后任教于哈雷、哥廷根、弗莱堡等大学。
胡塞尔哲学思想的发展可分为三个时期:1900年以前属前现象学时期,1901—1913年属现象学前期,1913年以后属现象学后期。他早期受心理主义影响较深,后来自己清算了这种影响,思想经历了重要的转变。他提出了描述现象学,即通过对纯粹意识现象的直接、细微描述,获得各种特殊具体经验的不变之本质。他认为,只有运用本质还原法,把现存的、变化的事物与观点放进括弧存而不论,才能避免自然主义和历史相对主义,为获取直接的、真切的、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奠定基础。胡塞尔把意识本身作为研究对象,以捕捉对象在意识中的显现方式为目的。后期的胡塞尔进一步从描述现象学转向先验现象学,使现象学还原深化为“纯粹意识”,以便把知识的客观确定性建立于纯主观的基础之上。这种现象学本体论的目的就是探讨先验意识的构成作用,以及主体在其特定的视界内所经验到的“生活世界”。这说明晚年的胡塞尔已开始注意到现实的社会问题与人的问题,试图建立一门以人为中心的生活世界本体论。胡塞尔的思想观点和分析方法对当代西方人文科学特别是人本主义哲学思潮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主要著作有:《算术哲学》 (1891)、《逻辑研究》(1900—1901)、《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 (1910)、《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 (1913)、《笛卡儿的沉思》(1950)、 《欧洲科学危机与先验现象学》(1954)等。他生前留下的大量手稿主要集中于具体的意识分析工作,这些手稿现正作为《胡塞尔全集》陆续出版。

☚ 现象学   现象 ☛
胡塞尔

胡塞尔1859—1938Edmund Husserl

德国哲学家,现象学学派创始人。生于摩拉维亚(今属捷克)。1876年入莱比锡大学,曾修冯特的心理学课。不久转入维也纳大学学习数学,1881年获数学哲学博士学位。在维也纳大学期间,受到布伦坦诺意动心理学思想的影响,在学术研究取向上由数学转向心理学。1886年到哈雷大学参加斯图姆夫的研究。1900—1916年任格丁根大学教授,1916年主持弗赖堡大学哲学讲座,直到1929年退休。对心理学的贡献主要有: (1) 首创现象学,即心理现象的科学研究。(2) 将心理学定位为中间科学,即认为心理学是研究人类内在导向经验(哲学)和外在导向经验(自然科学)之间的科学。主要著作有《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1913年)、《欧洲科学危机和先验现象学》(1954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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