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产 后基建
物资分配首先应满足生产对物资的需要,然后根据物资资源情况,再分配给基本建设的需要。 它是物资分配的一项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再生产原理中关于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关系的具体体现。“在原材料供应紧张的时候,首先要保证生活必需品的生产部门最低限度的需要,其次要保证必要的生产资料生产的需要,剩余部分用于基本建设。先保证生产,后供应基建这种排队的必要,主要是维持最低限度人民生活的需要,避免盲目扩大基本建设规模,挤掉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引自《陈云同志文稿选编》〈1956-1962〉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9页)如果违背这一原则,用挤生产的办法搞基建,不仅生产得不到顺利发展,人民生活得不到保证,基本建设也不可能得到发展。这样就会偏离社会主义生产和建设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