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先合同义务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先合同义务 “后合同义务”的对称。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的订约磋商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各种说明、告知、注意、保护、保密等义务。违反先合同义务构成缔约过失责任。例如当事人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都不得泄露或不正当的使用,因泄露或不正当使用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国《合同法》规定了先合同义务的一类,即对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作为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一种情形,违反先合同义务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求责任人具有过失,与违约归责的严格责任原则有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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