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詹姆斯1763—1847Kent,James.法官,生于纽约州。1781年毕业于耶鲁大学。1785年取得律师资格。1793—1798年和1823—1826年任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1798年起任纽约州最高法院法官,1814年起任纽约州平衡法院法官,1823年退休。著有 《美国法律评注》 (4卷,1826—1830)。 肯特,詹姆斯1763—1847James Kent法官、法学家。生于今纽约州帕特南(Putnam)。1781年毕业于耶鲁大学。1785年获准开业为律师。1790年当选纽约州议会议员。1793年移居纽约市,为哥伦比亚学院第一位法学教授(1794—1798)。1798年被任命为纽约州最高法院法官,1804年任首席法官。1814年任纽约衡平法院院长。注重记载法官书面意见,其个案裁决被汇集成书,发行全国,1823年退休。次年起再度担任哥伦比亚学院教授。因处理国际法、宪法、人权法的出色工作,而有“美国衡平法之父”的誉称。著有《美国法律评论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