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核税联合核税这个词有两种不同的意思:(1) 当同一个国家的不同级政府征收同一种类的税收时,一级政府在征税时可以使用与另一级政府征税时使用的相同的税基。当两个税制和谐共存的时候,可由不同级别政府共同做出安排,在联合核税基础上征收各自的税收,这样做通常既便利了纳税人,又便利了各级政府税务部门。这种合作的例子有挪威和芬兰(以前还有瑞典)征收国家和地方所得税时的做法和美国的一些州征收州和县(市)销售税时的做法。(2) 当夫妻的所得合并计算 (参见Aggregated)时,对他们的所得即进行合并核税,即使象在联邦德国那样,对合并申报可自愿选择,对夫妻所得的核税也被说成是合并增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