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为执行国际妇女年的方案,支持妇女参与发展活动,联合国于1976年创立了“联合国妇女十年志愿基金”,1984年,该基金改名为“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成为联合国的一个自治机构,受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直接领导。该基金会设有协商委员会。委员由联合国秘书长根据区域分配原则,与各区域集团主席协商后选出5个会员国所任命的代表组成,任期3年。该基金会的任务是:在保障妇女参与发展活动方面,为一个具体项目提供少量的经济援助,促使早日发挥作用。按国家和地区的优先目标,支持直接有益于妇女的具有发明创造和试验性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