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分类对企业职工从不同角度进行的划分。企业的职工是指在企业生产或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各种人员。施工企业的职工,按其工作性质和劳动岗位划分,有直接生产人员和非直接生产人员。直接生产人员包括:(1)生产工人,指参加施工活动的物质生产工人,有建筑安装工人,附属、辅助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其他生产工人。(2)学徒工,指在熟练工人指导下,在生产劳动中学习生产技术并享受学徒待遇的人员。(3)下放到生产班组参加劳动半年以上的管理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的实习生。(4)施工单位的科研试验、设计人员、施工队的技术队长、技术员、专职质量和安全技术人员。非直接生产工人包括:(1)管理人员,指在各职能机构及生产单位从事行政、生产、经济、技术管理和政治工作人员。(2)服务人员,指服务于职工生活或间接服务于生产的人员。(3)脱离生产岗位从事非生产性活动的工人和学徒。(4)其他人员,包括病伤假、脱产学习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出国援外人员。 按任用期限划分,有固定工、合同工和临时工。固定工是指为完成本企业经常性的工作任务长期任用的人员。合同工,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合同确定的期限和条件任用的人员。合同期满可以辞退,也可以续签合同继续任用。临时工,根据生产任务的需要临时任用的人员。任务完成后可以辞退。 职工分类 职工分类按一定标准对职工进行划分。进行职工分类,可以了解职工队伍的构成及比例,能够为改善企业劳动组织、优化职工队伍结构的决策提供根据。职工分类的主要形式有: ❶按人员性质分类可分为: 学徒、工人、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其它人员等。 ❷按与生产的关系可以分为: 直接生产人员、辅助生产人员、非生产人员。 ❸按用工形式可以分为: 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临时工。 ☚ 职工 职工减员 ☛ 职工分类 职工分类企业按照职工从事工作岗位的性质、任用期限或职工同生产之间的关系所划分的类别。按职工工作岗位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工人、学徒、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其他人员。按职工任期不同可划分为固定工、临时工、合同工。按职工同生产的关系不同可划分为直接生产人员 (包括工人、学徒、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工程技术人员)、非直接生产人员 (包括不直接从事生产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其他人员)。进行职工分类,有利于合理确立各类人员的比例,搞好编制定员工作。 ☚ 劳动组织 工作轮班 ☛ 000057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