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院(局)天文官差遣名。掌浑仪台昼夜观测星象、天候,以校对历法疏密,并向御前奏报天文休咎(吉凶)(《宋会要·职官》18之82)。
简称❶天官。《宋会要·职官》31之6《司天监》:“翰林天文局旧额天官四员。”《宋会要·职官》36之107《翰林天文院》:“翰林天文局天文官食直钱可不给,每月止添给添支钱一十贯文。” ❷翰林天文。《宋会要·运历》1之10:“(乾道五年)太史局保章正、同知算造兼翰林天文刘孝荣。”
简称天文学生。《宋会要·职官》36之95《翰林院》:“(天文局)有天文官、局生、学生。”同前书36之108:“诏翰林天文局学生诸色人等传报漏泄天象。”“诏天文院学生以十人为额。旧法,各以三十人为额。”
简称天文局生。《宋会要·职官》36之35:“有天文官局生、学生。”同前书18之96:“曾经试中额内学生祗应及五年,与补局生。”《宋会要·职官》36之35《翰林院》:“有天文官、局生、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