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行省罗马人在意大利以外征服的各地的行政名称。公元前241年罗马设置第一个行省——西西里行省。随着罗马对外扩张的节节胜利,不断有新的行省设立。公元21世纪时,罗马已有9个行省,除西西里以外还有撒丁尼亚、科西嘉、山南高卢、西班牙和阿非利加以及东部伊利里亚、马其顿、亚细亚。行省被罗马人“分而治之”。省内居民或沦为奴隶,或降为臣民,无公民权。各行省均被视作罗马领地,负担苛捐杂税和连年不断的军政费用。各省总督由罗马特派,操有军事、行政、司法大权。罗马行省的存在,是罗马对外扩张的体现,也是后来罗马帝国形成的地理基础和行政基础。 罗马行省古代罗马在意大利以外的征服地上的行政单位,其长官称总督。第1次布匿战争后,罗马占领了西西里、撒丁和科西嘉。罗马在共和时期陆续建立了近西班牙(公元前197)、远西班牙(公元前197)、马其顿(公元前148)、阿非利加(公元前146)、亚细亚(公元前133)等10多个行省。在奥古斯都统治时期,行省总数达到27个。3世纪中期已有40多个行省。戴克里先皇帝(284~305年在位)进行的行省制度改革,使行省总数达到100个,还使行省中的行政权与军权分开;同时在行省上面设12大行政区。随着罗马帝国危机的加深,帝国海外领土不断丧失,行省制度也随之瓦解。 罗马行省古罗马国家的行政区域。公元前130年左右,罗马国家在不断向外扩张,发展成为地中海强国时,开始建立西西里、撒丁尼亚(及科西嘉)、山南高卢、西班牙、阿非利加、伊利里亚、马其顿、亚加亚和亚细亚九个行省、行省的土地、资源为国家所有。帝国建立初期,行省为分元老院行省和元首直辖省两类。其后随着领土的继续扩张,至3世纪中叶已拥有40余个。3世纪后期,为方便管理和控制,行省领地缩小,数目增至100个,并建立12个大行区,每区分辖几个行省。后帝国日趋衰落,亦随之解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