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续焚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续焚书》《续焚书》
明李贽撰。李贽(1527~1602),明代著名思想家,字宏甫,号卓吾,别号温陵居士。福建泉州人。嘉靖举人,曾任南京刑部员外郎、云南姚安知府等职。思想观点上主张反对宋明理学正统,尝自言:“自幼倔强难化,不信道,不信仙释”,“见道学生则尤恶”。否认有“道”的存在,认为“人无不载道”,“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反对“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教,认为“谓圣人不欲富贵,未之有也”,“势利之心,亦吾人秉赋之自然”。晚年专注于史学,著有《藏书》及《续藏书》,目的是要打破汉唐宋以来的传统史学观点。此外尚著有《焚书》、《史纲评要》、《李温陵集》等。万历三十年(1602)被加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下狱,于狱中自裁而死。《焚书》共6卷,为作者的代表作。“焚书”之意是说书中所言都切近当世学者痼疾,逆人之耳,预知流传出去必有杀身之祸,理当焚而弃之;但因其流入人心,故明知如此,也要刊行于世。该书为续《焚书》之作,作者死后,由门人汪本钶编辑成书。共5卷。内容主要为作者所作书信、杂述、史论和诗歌等。其中第1卷《书汇》中有10卷,第2卷《序汇》中的《开国小叙》、《史阁叙述》两篇和第3卷《读史汇》中各篇与《焚书》重复,但文字有所删节。语言犀利,思想敏锐,鲜明地反映出作者反对礼教,抨击道学,不满于当时的腐败政治的观点。如第2卷《圣教小引》一篇中说:“余自幼读《圣教》不知《圣教》,尊孔子不知夫子何自可尊,所谓矮子观场,随人说研,和声而已。是余五十以前真一犬也,因前犬吠形,亦随而吠之,若问以吠声之故,正好哑然自笑也已。”其余论史、论佛及诗歌等,亦足可取。如第5卷《歌风台》诗说:“歌风万古台,猛士起蒿莱。四纪为天子,又思猛士来,欲飞无羽翼,特地令心哀。子房学辟告,四皓出商雒。今日歌《大风》,明朝歌《鸿鹄》,为语戚夫人,高皇是假哭。”初刊于万历四十六年(1618)。1959年中华书局据明刻本出版有标点本,1961年再版。1975年增补重印,与《焚书》合刊。 续焚书诗文集,明李贽(1527—1602)撰。五卷。贽有《焚书》已著录。作者死后,其书真赝并传。新安汪本钶从贽十年,辑其遗文,于万历四十六年(1618)刊行,是为信本,约十万二千字。卷首有其友人焦竑、门人汪本钶等三人序。是本当为李贽晚年之作,继续保持其反封建伪道学之锋芒。面对迫害,威武不屈。在《与耿克念》书中明确表示:“我可杀不可去,我头可断而我身不可辱。”一些书信、诗文则进一步表达他的文学理论及哲学观点,亦对当时戏曲,小说具有独创精神的评点,尝自称《水浒传》批点得甚快活,《西厢》、《琵琶》涂抹改窜得更妙(《与焦弱侯》)。”书中亦有 《李卓吾先生遗言》等,均具史料及文学价值。有万历四十六年(1618)刻本,明《李氏全书》本,北京中华书局一九五九年铅印本,一九七五年《焚书》、《续焚书》本。 续焚书 续焚书明代“异端”思想的代表作。五卷。明李贽(生平见《焚书》条)著。系《焚书》的续编,李贽死后由门人汪本钶辑成,按书、序、说、论、读史、杂著、诗分类编排。 ☚ 焚书 老子翼 ☛ 续焚书明李贽著。共五卷,由门人汪本钶辑。激烈批评儒家经典及伪道学,认为“阳为道学,阴为富贵,被服儒雅,行若狗彘”。并表示:“我可杀不可去,我头可断而我身不可辱。”初刻于明万历年间,中华书局1961年有点校本,1974年又有与《焚书》合刊本。 续焚书 《续焚书》5卷。收诗歌和散文。中华书局1959年以明刊本为底本校点出版。又,中华书局1975年出版《焚书》、《续焚书》合印本。 ☚ 焚书 藏书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