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站
农村“乡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办) 的简称。1980年后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立的乡政府领导下的事业单位,具有行政和事业双重职能,对本乡各个层次的合作经济组织及农户家庭经济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其前身为人民公社的会计辅导站,有会计辅导员2~3名,负责人民公社三级的财务管理、劳动管理和收入分配工作,后增加计划、物资管理,并改称经营管理辅导员。现在农业部有经营管理总站,在省、市、县均有相应的机构。乡经营管理站的职能主要是对乡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有关生产责任制、合同管理、审计、统计、收益分配等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业务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