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济法学辞典︱前言 前言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 加强经济法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已日益显得重要。 为满足广大经济管理者和经济司法工作者学习的需要, 并为经济法的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我们编写了这本《经济法学辞典》。 《经济法学辞典》是一本法学专科辞典。 共收词目1,600余条。其中包括: 国民经济计划法、物资管理供应法、基本建设法、 工业企业法、 农业法、 公司法、 运输法、 商业法、 经济合同法、 价格法、 预算法、 财政法、 税收法、 银行法、 外汇管理法、 自然资源法、 矿藏法、 土地法、 能源法、森林法、 著作权法、 出版法、 对外贸易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的名词术语, 以及上述法律中涉及的某些经济类词目; 另外, 由于经济法与民法的蝉联关系, 亦因经济司法在诉讼程序上, 是适用民事诉讼法, 因之本辞典也适当地收取了民法与民事诉讼法中的若干词目。 本辞典所选词目力求内容稳定。凡含义、内容正在发展或经常变动, 或只在过去短期使用但与我国当前政策相悖的以及见词明义的词目均未收取。在释文方面,着重介绍基本的、必要的知识, 力求做到准确、 简明和通俗, 对于内容有争执的名词, 本辞典亦未选收。 本辞典在编写过程中, 为了力求保证工具书的质量, 参看和选取了国内外有关辞书, 经济法教科书以及学者专论中的优秀的释义, 在此我们向有关作者表示诚挚的谢意。 经济法学是我国法学的一个新兴的部门, 由于它的体系和范围,都还处于探讨和研究之中,限于资料和时间, 本书只编写了其中一部分词条, 未能提供更全面、 更系统的经济法词目, 尚望广大读者见谅。 由于我们水平所限, 加之编写辞典工作经验不足, 在选收词目和释文等方面, 一定会有不少缺点和错误, 诚恳希望专家学者和广大读者批评指正。编者 198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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