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协作区jīng jì xié zuò qūрайóн (зóна)эконом рования)经济协作区我国特有的一种组织经济技术协作的经济区类型。它是从我国的实际出发,考虑历史因素和政治、经济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经济区。经济协作区范围大小不一,基本上由位置相近,经济技术关系密切,并能构成独特的地域经济分工的相邻省或相邻市、县构成。在经济协作区内,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存在分工协作和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的交流与联系,也可以在中长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互配合,开发自然资源,治理生态环境,发展专业化生产和建立外贸出口基地等。经济协作区在地域规模上没有限制,一个省、几个省可以构成经济协作区,一个县、几个县也可以构成经济协作区,但一般都强调区内经济联系、分工协作和紧密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相继建立七大经济协作区。1958年“大跃进”,经济协作的意义被忽视了。1961年,华中与华南合并为中南区,形成六大经济协作区(即东北经济协作区、华北经济协作区、华东经济协作区、中南经济协作区、西南经济协作区、西北经济协作区),并建立中央局和大区计委。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经济协作区相继撤销。1978年以后,加强地区经济技术协作的方针重新明确起来,经济协作区的重要性再次得到确认。现在我国的经济协作区有五种形式:(1) 省、市、自治区联合组成的经济协作区,(2) 跨省、市毗邻地区联合而成的经济协作区,(3) 省内的地、市、县组成的经济协作区,(4) 由城市与外围地区组成的经济协作区,(5) 城市群组成的城市经济协作网络。 经济协作区 经济协作区我国特有的一种组织经济技术协作的经济区类型。它是从我国的实际出发,考虑历史因素和政治、经济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经济区。经济协作区大小不一,基本上由位置相近,经济技术关系密切,并能构成独特的地域经济分工的相邻省或相邻市、县构成。在经济协作区内,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存在分工协作和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的交流与联系,也可以在中长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互配合,开发自然资源,治理生态环境,发展专业化生产和建立外贸出口基地等。目前我国的经济协作区有以下几种形式: (1) 省、市、自治区联合组成的经济协作区; (2) 跨省、市毗邻地区联合组成的经济协作区; (3)省内的地、市、县组成的经济协作区; (4) 由城市与外围地区组成的经济协作区; (5) 城市群组成的城市经济协作区。 ☚ 经济区 经济中心 ☛ 经济协作区 经济协作区我国50—60年代为加强党政军的领导,调动地方积极性而建立的一种经济管理形式。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处于瘫痪状态。在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下,出现了新型的经济协作区,例如西南四省 (区) 五方经济区、武汉经济协作区、长江沿岸城市协作网等。它的特点是以大中城市为核心,组织生产协作和商品流通; 是由行政牵头组织,有关城市、行政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参加的经济网络形式。这种组织形式与国家计划管理的关系不是指令性的,资源开发及项目建设可以单独进行也可联合经营,利益均沾,不受条条框框制约,有利于发挥优势,是比较灵活的区域经济组织形式。 ☚ 经济行政区 早期城市 ☛ 经济协作区economically coordinated region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