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经制两浙、江东路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经制两浙、江东路兼官名。北宋宣和三年六月十一日,以江淮荆浙路、江东路张官设吏,置经制司于杭州。因东南江、浙诸路,于镇压方腊起义后,生业不堪。未有正常赋税收入,遂设经制使创收经制钱,其后,经制钱成为宋朝政府一大宗收入,至宁宗朝东南经制钱岁入达六百六十余万缗。绍兴九年后虽罢经制司,经制钱则迄南宋不废(《朝野杂记》甲集卷15《经制钱》)。 别名经制使。《宋会要·职官》42之23:“(宣和三年七月三日)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经制两浙、江东路陈亨伯。”《宋史·食货志》下1《会计》:“宣和末,陈亨伯以发运兼经制使。……翰林学士叶梦得等言:‘亨伯以东南用兵,尝设经制司,取量添酒钱及增一分税钱、头子、卖契等钱。’”参“经制司”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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