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登记
亦称“税务登记”。纳税单位和个人在开业、歇业前,以及经营期间发生较大变动时,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的一项法定手续。纳税登记是征收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做好这项工作便于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掌握税源,以利于加强征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天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登记的内容一般包括: 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登记方法一般为: 先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及有关证件。税务登记经过审查核定后,由市、县税务局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如发生转业、改组、分设、合营、联营、迁移、歇业、停业、破产以及其他需要改变税务登记情况时,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宣告之日起3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纳税人未依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除责令限期纠正外,应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