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征税年度”。指对于按年计算征收的税种;如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等,税法规定的计算征税的起讫日期。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对征税年度的规定采用历年制,即从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纳税年度。
纳税年度
对纳税人满12个月的生产经营所得计征所得税所确定使用的一种年度。确定使用纳税年度是为了明确划分纳税人生产经营所得的所属时期,合理正确地计算征收所得税。纳税年度可以与日历年度、会计年度一致,也可以不一致。我国税法规定,纳税年度与日历年度 (即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会计年度相同。现行涉外税收法规也规定,按日历年度作为纳税年度。某些外国企业由于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不一致,采用日历年度为纳税年度有困难的,由外国企业提出申请,报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采用本企业满12个月的会计年度为纳税年度,如公历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为纳税年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