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葡萄牙发现事业澳门地区委员会
与纪念葡萄牙发现事业全国委员会共同准备、举行及统筹葡萄牙航海时期500周年庆祝活动的临时性政府部门。澳门地区委员会由一名透过总督批示委任的主席,多名委员和执行秘书处组成。澳门地区委员会委员为以下各组织及部门指定的代表: 市政厅; 海岛市政厅; 澳门文化司署; 教育暨青年司; 旅游司; 澳门港务司; 澳门基金会;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 澳门大学葡文学院; 东方基金会澳门办事处。总督可委任文化界知名人士为澳门地区委员会委员。该委员会的职责为: 订定在澳门及东方举行的葡萄牙发现事业纪念活动的整体方针。审议有关计划及年度业务报告; 对由主席提交委员会的事项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