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纪念葡萄牙发现事业澳门地区委员会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纪念葡萄牙发现事业澳门地区委员会 纪念葡萄牙发现事业澳门地区委员会与纪念葡萄牙发现事业全国委员会共同准备、举行及统筹葡萄牙航海时期500周年庆祝活动的临时性政府部门。澳门地区委员会由一名透过总督批示委任的主席,多名委员和执行秘书处组成。澳门地区委员会委员为以下各组织及部门指定的代表: 市政厅; 海岛市政厅; 澳门文化司署; 教育暨青年司; 旅游司; 澳门港务司; 澳门基金会;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 澳门大学葡文学院; 东方基金会澳门办事处。总督可委任文化界知名人士为澳门地区委员会委员。该委员会的职责为: 订定在澳门及东方举行的葡萄牙发现事业纪念活动的整体方针。审议有关计划及年度业务报告; 对由主席提交委员会的事项发表意见。 ☚ 文化司署 博物馆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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