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 为植物专利提供国际保护的公约。 1961年12月2日在巴黎签订,1972年和1978年两次修订。其宗旨是为植物专利提供国际保护。 规定植物新品种的培育人,对该品种的生产、出售以及品种的无性繁殖等,都享有专有权。公约规定可以受到保护的植物不限种类,但每种新品种必须命名以便于识别的名称。 新品种须按公约标准经过审查,符合规定标准的,培育者才能取得保护。受保护植物的培育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包括为商业目的生产该植物、出售或提供出售该植物。 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期限不得短于15年。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