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缗和告缗Suanmin he gaomin
汉武帝剥夺大商人,抑制商业发展的措施。汉武帝统治期间,长期的对外战争和连年水灾造成府库空虚,而富商大贾趁机囤积居奇。元狩四年(公元前119),武帝“初算缗钱”,规定商人及高利贷者,无论有无市籍,一律向政府申报其财产总额,每2 000钱纳税一算(每算为120钱),手工业作坊每4 000钱纳税一算,另外,车、船等也要纳一定数量的税。如果商人有产不报或报而不实者,戍边一年,财产全部没收。有市籍的商人及家属,不许占有土地,违者没收其土地及奴僮。元鼎三年(公元前114),武帝又下“告缗”令。鼓励告发那些申报不实的商人,防止违法商人的偷税漏税,并规定用所没收的违法商人资财的一半奖给告发之人。武帝命杨可主持告缗,命杜周处理案件。结果发现中家以上的都有隐匿财产的现象,当即予以没收。在这次告缗中,政府“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史记·平准书》)算缗和告缗以后,政府府库得到充实,商人的势力受到沉重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