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间汇兑损失
核算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的的会计科目。本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其他资产类下单列“筹建期间汇兑损失”项目反映; 如为贷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类下单列“筹建期间汇兑收益项目反映。筹建期间汇兑损失,按照企业在筹建期间的实际发生额入帐,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失,应记入“筹建期间汇兑损失”科目的借方;发生的汇兑收益,应记入“筹建期间汇兑损失”科目的贷方。筹建期间汇兑损益应自企业投产经营起按照不少于五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如为借方余额,摊销时,借记“财务费用——汇兑损失”科目,贷记“筹建期间汇兑损失”科目; 如为贷方余额,可由企业在下列三种处理方法中选定: 1.自企业投产经营起按5年分期平均摊销。摊销时,借记“筹建期间汇兑损失”科目,贷记“财务费用——汇兑损失”科目; 2. 留待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年度亏损。弥补亏损时,借记“筹建期间汇兑损失”科目,贷记“未分配利润”科目;3.留待并入企业的清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