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国民大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第二届“国民大会” 临时会议于1992年3月20日在台北市阳明山中山楼中华文化堂举行,李登辉致开幕词。大会的主要议题是讨论有关“修宪案”。3月25日选出主席团主席。4月1日通过“国民大会”正副秘书长人选及议事规则、临时会日程表。4月11日至5月26日进行“宪法增修条文” 讨论。5月27日通过 “宪法增修条文”(第十一条至第十八条) ,确定“总统”任期由六年改为四年,“监察委员” 由省市议会议员选举改为由 “总统”提名,经“国民大会”同意任命,省长、县长由选举产生。5月30日,大会闭幕,由李登辉致闭幕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