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坝上生态农业工程项目
坝上地区位于河北省最北部,内蒙古高原的南缘,东经113°49至118°14,北纬40°50至42°40。包括张家口市的张北、尚义、康保、沽源和承德的丰宁、围场、隆化等7个县以及塞罕坝机械林场、沽源监狱牧场、察北牧场、御道口牧场、沽源牧场等5个省属林牧场,总土地面积3.79万平方公里,约占河北省土地面积的1/5,耕地面积72.7万公顷,林地155.13万公顷,草滩133.67万公顷,总人口238万。其中项目区耕地面积27.74万公顷,草场面积40.59万公顷,林地面积34.67万公顷,总人口83.9万人。
全区海拔1 350~1 600米,由于受地势地貌影响,该区夏季短促凉爽,冬季严寒而漫长,属冷温地带。年平均气温-0.3~0.5℃,无霜期80~100天,年降水量340~450毫米,六级以上大风日数年平均50~70天,最多时达130天。
历史上,坝上地区曾是以森林草原和干草原为主的生态系统,“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是其自然景观的真实写照。然而,由于近代的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作用,这里的生态平衡不断遭到破坏,林草植被急剧减少,沙化和水土流失日趋严重。截至1989年国家六部委专家组考察时,草场退化、沙化面积已达104.53万公顷,占草场面积的70%,水土流失面积1 087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26%。恶劣的生态环境不仅使坝上地区的粮食产量长期低而不稳,而且还直接影响着京津水源工程的安全和环境质量。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组织六部委专家组考察论证,坝上生态农业工程于1990年在国家立项实施。工程建设的宗旨是: 恢复坝上地区林草植被,建立良好的生态系统,控制水土流失,减少风沙,净化京津冀生态环境,涵养京津水源,在逐步实现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同时,把坝上建成京津冀地区的绿色屏障。按照这一宗旨,河北省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和有关部委的关怀、指导下,于1990—1992年实施了第二期项目,分别于1993年和1996年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并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996年坝上生态农业工程第三期项目开始实施。
坝上生态农业工程项目涉及张家口和承德两市7个县和5个省属农、牧、林场,1990—1996年累计投资31 926.0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8 500万元,地方财政投资8 386.55万元,以工代赈资金4 000万元,自筹资金11 039.53万元,群众投劳1 766.84万个工日,动土石方4 720.26万立方米。共改造中低产田4.84万公顷,造林2.56万公顷,建设草场8.62万公顷。在项目建设中,共开挖疏浚渠道434.3公里,修建防渗渠道1 520.4公里,埋设防渗管道251.5公里,新打机井5 293眼,修复配套旧井1 174眼,修建机耕路646.4公里,架设农电线路782公里,修建桥闸涵8 977座,建良种基地0.25万公顷,建苗圃396.67公顷,购置仪器设备448台件,技术培训58.83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