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地位 确定地位确定某种地位:立(~嗣;~继;~后) 废旧君立新君:废立 废置 皇帝确定皇后、太子等身份:册立 册立太子:拜璧 立嫡长子为储君:树元立嫡 册立皇后:立后 辅助册立天子或太子:赞册 赞策 确定长子为继承人:树嫡 ☚ 责成 确定的方式 ☛ 立嗣无子的男性择立同宗近支亲属为嗣子,以继承宗祧的制度。中国古代宗法家族制度、继承制度的组成部分。其目的为传宗接代,保证宗祀、家族不绝。嗣子在封建时代法律地位很高,不仅能继承所嗣者的财产,而且能继承所嗣者在家庭中的身份和地位。立嗣制度的近、现代的收养制度区别甚大。参见 “收养”。 立嗣 立嗣中国封建时代的一种特殊收养制度。中国古代家庭实行嫡长子继承制,男子若无子可以立嗣,嗣子只可在本宗辈分相当的男性成员中挑选。立嗣一般在被继承人生前进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在其死后由其妻子或父母主持。嗣子一立即取得嫡长子身分和财产继承权。封建法律一般严格禁止异姓立嗣。民间称立嗣关系为“过继”。立嗣制度是为了维护封建宗法制度而产生的,以继祖先血脉,承门庭香火。女性不能作为宗祧继承人,因此,有女无男的家庭也要立嗣。我国法律废除了宗祧继承,在继承权问题上,男女平等。严禁在继承问题上,借为死者立嗣之名剥夺合法继承人,特别是女性继承人的继承权。 ☚ 立子以贵不以长 兼祧 ☛ 00000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