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空想社会主义的伦理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空想社会主义的伦理学 空想社会主义的伦理学空想社会主义即乌托邦社会主义,是一种不具有现实性的社会主义学说。空想社会主义伦理学是指空想社会主义学说中的伦理道德学说,它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思想来源之一。空想社会主义伦理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第一阶段是16—17世纪的早期空想社会主义伦理思想,这是空想社会主义伦理学的萌芽阶段,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1478—1535)和意大利的托马佐·康帕内拉(Tomma-so Companella 1568—1639)。他们对私有制造成的道德败坏和社会灾难进行了初步的揭露判,并设想了未来公有制社会的道德规范和人的精神面貌。在道德理论上,他们吸收了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基本观点。总的来说,这一时期的伦理思想还比较粗俗的,他们对未来社会道德状况的描述,大多流于幻想。他们只是粗略地勾划出了自己的思想领域,用游记和小说的形式展示自己的理想,还缺乏现实主义精神。同时,他们的思想中还包含小资产阶级乃至剥削阶级的杂质。第二阶段是18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伦理学,代表人物是法国的让·梅叶(Jean Meslier 1644—1729)、摩莱里(Morrelly 1700—1780)、加布里埃尔·马布利(Gabriel Mably 1709—1785)和格拉古·巴贝夫(Gracchus Babeuf 1760—1797)。他们突破了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文学形式,开始从理论上探讨未来社会的道德原则。他们论证消灭私有制及其道德,建立公有制及其道德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初步的理论探讨,使他们的伦理思想具有了清晰的轮廓,产生了更大的号召力。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他们的学说普遍带有禁欲主义色彩。第三阶段是19世纪初叶的空想社会主义伦理学,其代表人物是法国的圣西门(Claude Henri Saint-Simon 1760—1825)、傅立叶(Charles Fonrien 1772—1837)和英国的欧文(RobertOwen 1771—1858)。他们在继承前辈思想成果的基础上,把空想社会主义的伦理学发展到顶峰。这一时期的伦理学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它是在西欧各主要国家已纷纷确立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伦理学说。18世纪末、19世纪初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并没有改善雇佣工人和其他劳动群众的社会地位与经济状况,相反,却使得他们的生活更加悲惨。在这种情况下,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对资产阶级道德及其基础进行了深刻的观察、研究、揭露和抨击,并把造成社会风气败坏和道德堕落的原因直接归结为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私有制。(二)由于有更为明确的哲学观点的指导,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对未来社会道德的猜测、设计和论证更加明确,更加具体化和理论化,并且克服了以往空想社会主义者普遍要求历史开倒车的倾向,完全用时代精神改造了以往的空想社会主义伦理学。(三)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突出地提出和论证了如何实现理想社会及其道德问题。但是,由于时代条件的局限和唯心史观的束缚,他们非常迷信和推崇和平过渡的方式,希图通过道德教育、理性启发和实验示范的方法,推行和实现他们设计的社会改革方案和道德理想。 ☚ 费尔巴哈的“幸福论” 梅利叶的伦理思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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