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穆灵阿送部发遣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穆灵阿送部发遣案 穆灵阿送部发遣案本案判决于嘉庆二十二年(公元1817年)。案犯穆灵阿,原系黑龙江旗人,后因犯窃,被消除旗籍。因该处无民籍,故仍交该旗佐领管束。后该犯因不服管束,顶撞佐领,经讯明,也只是出言顶撞,并无另有不法情事。依例,该犯既经销档,如有再犯,自应与民人一体办理。但对该犯应照旗人例发遣,抑或照民人例充军,黑龙江将军将本案上报刑部,刑部奉天司认为应将该犯照部民不服管束律杖一百,仍递回黑龙江与流寓民人一体管束,以此结案。 ☚ 拉柱强奸幼童案 王时颖跌伤身死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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