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居离婚
在原住所地难于解除婚姻。配偶一方或双方特地把住所迁到易于获准的地方以达到离婚的目的。近现代,各国各地区的离婚理由、条件不同,司法解释和实际掌握差异更大。而国际公约规定,对婚姻的管理均适用居住地法律,因此出现了为达到离婚目的而改变住所的现象。这种情况尤以美国为典型。美国各州均有自己的立法和司法权,在一段时间里,纽约等州对离婚掌握较严,只承认通奸是离婚的充足理由。当地一些居民如果因性格不合等原因想离婚很难获准,于是一些人就迁居到内华达州、佛罗里达州,居留6周到90天,取得该州居民的身份,以便由该州行使婚姻管理权,从而达到离婚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