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的文教政策qindai de wenjiao zhengce
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建立了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为适应统一的封建国家的政治需要,秦始皇采取了一系列统一又教的政策和措施。
“书同文”与“行同伦”。“书同文”即推行共同文字,以消除战国“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现象。以小篆为文字形体的标准,进行文字改革和文字统一,并编写了几种文字课本,如李斯《苍颉篇》、赵高《爰历篇》、胡母敬《博学篇》,作为标准的文字范本,为我国蒙学识字课本之先驱。“行同伦”是为“黔首改化,远迩同度”,以规范统一的社会伦理及行为习惯。
“设三老以掌教化”。“三老”是一种乡官,通过“三老”对一般人民进行“立法化俗”和思想政治教化。
这些措施融汇了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对于促进统一的中华民族的共同文化和心理的形成,起到了积极作用。
“颁挟书令”、“禁游宦”、“禁私学”、“以吏为师”,以统一政治思想和学术思想。秦王朝统治者认为:“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而私学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史记·秦始皇本记》)。于是规定凡秦纪以外的历史书和非博士官所藏的诗书,百家著作,一律送官府焚毁(医药、卜筮、农用书除外),有欲学法令者,以吏为师,并下逐客令,驱逐游宦。在“颁挟书令”和“焚书”的次年,由于秦始皇迷信神仙,欲求“不老之药”而不得,遂拘讯有牵连的方士儒生460余人,活埋于咸阳之郊。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焚书坑儒”。但是,焚书的结果,除了严重摧残古代文化典籍外,并没有起到统一思想的作用;坑儒的结果,更加剧了社会矛盾,削弱了秦王朝的统治基础,同时,在教育方面,既不重视官学,又禁私学,严重忽视了教育的社会职能和作用,从而加速了秦王朝的灭亡。这一失败教训为汉代统治者所记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