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租让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租让制国际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的一种形式。石油资源国在一定时期把一定地区的石油勘探与开采权以出租方式让与外国石油公司,由该公司投资并承担全部风险进行勘探与开采,石油产品归该公司所有,资源国获取地租和开采税及其他税收。参见“经济”中的“租让制”。 租让制苏联新经济政策时期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种形式。苏维埃国家通过同外国资本家订立合同,把暂时无力经营或开发的企业、矿山、森林区等租给后者经营开发。后因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没有得到发展。参见“法学”中的“租让制”。 租让制Концессия苏俄新经济政策时期实行的一种政策,是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种形式。根据租让条约,苏俄政府将暂时无力经营的企业、无力开发的森林、矿山、石油、土地等资源租让给外国资本家经营开发。目的是吸收外国的资金、技术设备、人才,以及当时极为缺乏的食品和日用品;增加生产,学习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方法;打破帝国主义列强的封锁,发展对外经济关系。最早的租让法令是1920年11月公布的。准备将勘察加、阿尔汉格尔斯克的森林租让给外国开发。实行新经济政策后提出了更多的租让项目。除了森林之外,还有油田、矿山及其他企业。同时布尔什维克党也清醒地看到,“租让也是一种斗争形式,是阶级斗争在另一种形式下的继续”(《列宁选集》第4卷,第521页)。因此,在签订条约时特别注意保证苏俄经济和政治上的独立,保护租让企业中苏俄公民的劳动等等;合同签订后监督外国资本家严格执行协定。但是,由于一些资本主义国家采取敌视政策等原因,租让制并没有得到预期的发展。到1927年,开业的工业企业只有73家。主要集中于采矿业、加工工业和轻工业。另外在交通运输和邮电方面还有一些租让企业。此后租让企业数逐渐减少。1928年为68家。据同年10月1日资料,外国资本为5770万卢布,从业人员约2万人,其中90%是俄国人,产值占苏联工业总产值的0.6%,苏维埃政府获得收益1010万卢布。效益较高的租让企业有瑞典滚珠轴承公司、瑞典通用电气公司、英国捷丘赫矿业公司、格里纳兄弟租让企业、俄美合营压缩瓦斯股份公司等等。有些企业在合同期满后将其租让权收回。也有一些企业因承租人违反合同或违反苏联法律而取消其租让权或将其提前赎回。到1932年,租让企业只剩24家,1937年仅有10家。同年12月撤销苏联租让事务总委员会,租让制基本结束。 租让制苏联新经济政策时期实行的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种形式。由苏维埃国家同外国资本家订立合同,把国家暂时无力经营或开发的工矿企业、森林、油田等,按照一定的条件暂时租给外国资本家经营开发。资本家则以合同的一方或租借人的资格,利用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从事生产,以其资本赚取利润,并把一部分产品交给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租让制的目的是为了吸收外国资金,利用外国的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迅速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增加产品数量,使国家掌握更多的工业品与农民相交换,以巩固工农联盟,加强无产阶级专政的经济基础。由于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这一形式没有得到发展。 租让制苏联新经济政策时期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种形式。1920年11月21日苏维埃俄国公布《关于租让组织一般条件的命令》,规定由苏维埃国家同外国资本家订立合同,把暂时无力经营或开发的企业、矿山、森林区等租给这些资本家经营开发。实行租让制的目的,是利用资本主义国家的资金、技术、生产设备和管理经验,迅速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以巩固工农联盟加强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租让形式并没有得到多大发展。一共只订立租让合同一百多项,承租人共投资四千八百万金卢布。 租让制 租让制Кондессия苏联在新经济政策初期实行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之一。这种制度是在苏维埃政权监督下,根据对国家有利的原则,利用资本主义国家的资金、技术、生产设备和管理经验,发展本国的大企业。其具体办法是,由苏维埃国家与外国资本家订立书面合同,国家把矿山、森林、油田或生产设备租让给外国资本家,资本家在苏维埃国家监督下投资经营,获取利润或某种原料,由于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订立的租让合同仅100多项,承租人共投资4,800万金卢布,对苏联经济发展没有发生重大影响。到第三个五年计划(1938~1942年)开始时已全部取消。 ☚ 新经济政策(苏联) 全俄电气化计划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