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科罗拉多州宪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科罗拉多州宪法1875~1876年由制宪会议起草,1876年7月由公民投票通过生效。至1983年底有修正案78条。主要内容:众议院由65名议员组成,任期2年,参议院由35名议员组成,任期4年,两院均由选举产生。例会在奇数年份召开。偶数年份开会只讨论预算及拨款提案。州长可以召集特别会议。州长是行政首脑,由选举产生,任期4年。副州长、州秘书长、司法部长、财政部长由选举产生,任期4年。其余主要行政官员由州长经参议院同意任命。法院系统由最高法院、地区及群法院、治安法庭和市法院组成。除市法院外,其他法院的法官均由州长经参议院同意任命,但任满一定期限之后需要参加选举,在选举中获胜后可继续任职。公民有创制权、复决权。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